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97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国家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国家示范企业)申报、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复核要求(一)申报条件,应为黑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不含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国家优势企业和国家示范企业),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国家优势企业和国家示范企业均须参加复核,二、申报复核程序(一)数字化测评,各市(地)局组织本辖区内申报和复核企业在6月15日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s://declare.cneip.org.cn)完成注册,同时将完成注册企业(申报和复核)名单于6月16日前报省局,(二)申报推荐及复核上报,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确定通过复核的国家优势企业和国家示范企业名单,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各地方知识产权局上报的申报企业评审情况和推荐名单,三、工作要求请各市(地)局高度重视国家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要结合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进一步加大国家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力度,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复核名单(含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优势示范企业)2.黑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联系人:史记联系电话:0451—82627634电子邮箱:hljzlglc@126.com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街122号邮编:150001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2022年6月1日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复核名单.pdf附件2:黑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