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潮州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潮财工〔2011〕74号)、《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2016〕16号)、《关于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潮财预〔2019〕43号)和《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潮工信〔2022〕9号)要求,经各单位自愿申请、县区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会议集体研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确定并编制了2022年市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5月31日至6月8日,共6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附件:2022年市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31日(联系电话:0768-2304300)附件:2022年市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