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泸市城管〔2021〕129号)》要求,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合江水业有限公司黄溪水厂(一期)运行情况和相关资料进行了考核,得分均达到80分以上,符合上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830-5232368或发邮件至644159031@qq.com反映情况,如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上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核,(申报企业考核评估得分: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合江水业有限公司黄溪水厂(一期)99分)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