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公平配售,根据省、市等相关管理部门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原则,对海南利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艳等3名职工及其配偶申购单位自建保障性住房进行资格审核,现将审核后符合申购资格的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单位职工申购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公示表》),公示期间对配售对象如有异议,请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7日内以书面(署名)形式或以电话方式向本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电话:68722052附件:单位职工申购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公示表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