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机关节水型单位建设的通知》(苏水节〔2021〕5号),经有关省级机关单位申报和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评估验收,拟授予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苏省林业局、南京海事法院、交通大厦(江苏省铁路办公室、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节水型单位”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5月30日至6月10日,如有异议,请向省水利厅反映,联系电话:025-86338064,江苏省水利厅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