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环规〔2020〕4号)的要求,我局组织梳理了“深圳市2022年第一次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见附件),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参评企业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参评工作,有序开展好2022年第一次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附件:深圳市2022年第一次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5月31日相关附件附件:深圳市2022年第一次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pdf为您推荐:相关政策解读: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