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老旧厂房更新利用奖励政策的补充通知》的文件要求,利用工业腾退空间、工业老旧厂房地块,且该空间或地块已纳入《丰台区工业腾退空间和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台账》的(未纳入可向区科信局申请纳入台帐),改造项目竣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且截至申报之日已完工,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改造项目,二、支持方式和标准1.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0%奖励,2.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3.纳入奖励范围的总投资详见附件1,纳入奖励范围的总投资要求及申报资料清单详见附件,此政策申报时间延长至2022年8月31日,其余要求及申报途径见市经信局网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同时将申报资料发送至我局,若各有关单位有2022年工业腾退空间和闲置、低效老旧厂房改造计划,邮箱地址:kxjlsfzk@mail.bjft.gov.cn附件1:老旧厂房更新利用奖励范围的总投资要求附件2:老旧厂房更新利用奖励项目申报资料清单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30日(联系人:魏金鑫、景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