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不含电动船舶)清算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2〕233号)文件,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经申报、专家现场核查等程序,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2家企业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联系电话:市纪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组0592-2896856市工信局行业管理处0592-2896871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24室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