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发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第一部分:归档要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第二部分:房屋建筑工程文件归档和档案移交范围》、《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第三部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归档和档案移交范围》共计3个地方标准(见附件),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报批文本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公示期30日),如有任何意见,请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逾期视为无意见,提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联系电话:0515-89029411电子邮箱:523600717@qq.com联系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38号附件: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第一部分:归档要求.pdf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第二部分:房屋建筑工程文件归档和档案移交范围.pdf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第三部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归档和档案移交范围.pdf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