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安顺汽车修理厂经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2020年度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基本合格),2021年度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不合格),及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没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等条件,在经营管理服务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与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资质的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并经多次整改,仍不具备二类汽车维修经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201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樟树市安顺汽车修理厂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资质,注销其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宜360982510811),现予以公示,樟树市交通运输局二O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关于注销樟树市安顺汽车修理厂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