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2022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函〔2022〕210号)要求,我局负责组织南宁市企业申报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三)知识产权管理(20%)评价: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宣传培训、激励机制,三、申报材料(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书,(四)关键、核心技术专利证书及其他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五)企业相关知识产权制度、文件等复印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四、材料提交(一)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U盘或光盘)于2022年6月15日前提交到属地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知识产权管理股室,包含:①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书(word版),④关键、核心技术专利证书及其他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三)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2022年6月20日前连同全部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书2.申报汇总表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