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经省直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含托管机构)申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库成员鉴定、评审,本批次共有28名职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5月31日至6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6月9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寄出时间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韩烨联系电话:027-86656716电子信箱:shenglaojian@163.com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省人社厅一楼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邮编:430071附:省直参保2022年第二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5月31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相关附件:省直参保2022年第二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