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支持2022年促消费稳增长若干措施》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于2022年一季度增速为负增长、2022年上半年成功扭负为正且销售额达8亿元、2022年全年增速为正增长的批发业企业,对于2022年一季度增速为负增长、2022年上半年成功扭负为正且销售额达1.5亿元、2022年全年增速为正增长的零售业企业,二、支持家电促消费活动,2022年上半年零售额达50亿元且增速达30%、全年零售额达100亿元的,2022年上半年零售额达50亿元且增速达30%、全年零售额达90亿元的,2022年上半年零售额达5亿元且增速达10%、全年增速达15%的,2022年全年零售额达10亿元且增速达10%的企业,2022年全年零售额达6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且增速达15%的,且2022年全年企业零售额达6亿元的,2022年上半年以及2022年全年企业零售额以及销售额增速达15%的,2022年上半年销售额达200亿元、增速达10%,2022年上半年销售额达100亿元、增速达20%,2022年上半年销售额达40亿元、增速达20%,相关解读:南宁市支持2022年促消费稳增长若干措施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