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1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了2021年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申报工作,市人社部门和市乡村振兴部门材料复审、脱贫人口情况核查,拟向省推荐申报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3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7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箱、信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3369515,邮箱:395172119@qq.com,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2号楼5楼,附件:清远市拟报送2021年度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企业名单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