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关于印发<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鄞数笺〔2021〕40号)的通知精神,决定组织申报2021年度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型及条件(一)社会化投资智慧城市建设重点试点项目补助1.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性资金,2.在智慧城市建设公共服务市场化运作方面具有探索性、创新性、示范性、指导性作用的项目优先列入,(二)智慧城市应用试点项目1.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性资金投资,2.申报单位原则上是应用单位,3.要求项目具备试点意义,(三)智慧城市创新项目1.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性资金投资,2.申报项目须符合智慧城市建设要求,3.项目分为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两类:模式创新即在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具有创新模式,技术创新即将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移动互联网、遥感遥测、空间地理信息系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项目,二、申报要求1.已获得过各级各类政府财政补助的项目,2.各申报单位对照《关于印发<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鄞数笺〔2021〕40号)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项目补助申报表(见相应附件),892983867.申报表格下载:鄞州区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nbyz.gov.cn)附件:1.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重点试点项目补助申报表2.鄞州区智慧城市应用试点项目补助申报表3.鄞州区智慧城市创新项目补助申报表宁波市鄞州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1月18日申报表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