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招标项目概况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株洲渌口区湘江东岸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其工程施工与监理标分别进行招标,以下为工程施工与工程监理相关投标人资格要求,2.工程施工招标2.1投标人资格要求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2.1.3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1.4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等证书,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2.1.5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3.工程监理招标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1.2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3.2项目负责人要求3.2.1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投标人单位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