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局,现就做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结余结转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按照省以上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我市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结余结转资金主要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基地主要承接产业技术体系新成果试验示范、熟化集成和转化推广,每个示范基地成立由农技专家、新型经营主体等组成的推广示范工作组,2、基地承担单位须是我市的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技企业(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在我市设有基地的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有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积极性和能力,重点在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基地、集体经济组织、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基地选择设立,经乡镇(街道)、园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填写《高邮市2022年度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1),须由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局对照项目申报要求认真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由乡镇(街道)、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局盖章,于1月24日前将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基地进行现场认证和评审,附件1:高邮市2022年度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格式).doc附件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高邮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财政局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