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和《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规定,现对经佛山市高明区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和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6日至2021年6月10日止,用人单位需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拟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结束后,需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2年6月17日前将《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送达有关评委会办公室,请书面向评委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电脑打印无效)及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专技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757-88668300,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滨湖路区文化中心5楼(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510室,附件1:2021年度佛山市高明区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和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xls附件2:《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