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C类兰千爱委员:《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在资金筹措方面,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因此电梯加装费用,应主要由居民承担,居民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方式用于支付改造费用,在电梯加装后的运营及管理方面,“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捆绑打包,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未实行自主管理又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可委托准物业机构实行托底过度管理……实现改造小区物业自主化管理”,因此由国有企业负责运营管理不符合“小区物业自主化管理”的原则,感谢各位委员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诚恳接受各位委员的监督,努力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