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型:B类袁灿泉、吴奶玉、陆济瑞、林密玲、袁锋强、唐宝琼、黄泽芳、黄海等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乡村振兴”示范点奖补政策的建议》(第10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2022年,我县财政在预算中安排乡村振兴(山地农业)发展资金1600万元,特色农业发展资金50万元,省级乡村振兴示点示范村建设县级配套564万元,近年来每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一事一议有关项目资金也一定程度向乡村振兴示点示范村倾斜,且经了解寿宁、周宁等山区县市,均未建立有关奖补基金,由于我县财政仍然困难,有限的财力用于保工资,保正常运转已属不易,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更多需要各部门、乡镇积极向上反映困难谋求各级支持,待我县财政状况根本好转后,将适时建立乡村振兴示范点奖补基金,感谢各位代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