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二七区有突出经济贡献的灵活用工类互联网经济平台企业,二、扶持政策(一)灵活用工企业1.对年度区级经济贡献额2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灵活用工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其区级经济贡献额的25%,2.对年度区级经济贡献额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灵活用工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其区级经济贡献额的50%,3.对年度区级经济贡献额1亿元(含)以上的灵活用工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其区级经济贡献额的80%,可根据其实际区级经济贡献额,单家企业扶持奖励总额不超过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50%,三、其他事项(一)各镇办、管委会根据属地经济发展情况,负责灵活用工企业的招引,会同商务、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对招引企业的类别、经营方式、经济贡献度等方面进行评估测算,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研究,(三)灵活用工企业如同时享受我区其他奖补政策的,(四)享受本奖励政策的企业如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奖励补贴或者当年灵活用工企业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双方约定的区级经济贡献额的(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