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推动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文件精神,现对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补助,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3日),通过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零陵区农业农村局反应有关情况,联系人:黄署,联系电话:0746-6322439,附件:零陵区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主体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