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吉林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吉财党政指〔2022〕330号有关市(州)、县(市)财政局,有关部门:根据《吉林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党群[2018]834号),依据《关于请审核2022年度吉林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调整方案的函》(吉民族函[2022]66号),现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1012万元,省直单位列入“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预算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见附表,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市县收入列“1100241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功能类科目列“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预算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预算科目,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市县主管部门要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规定要求,按程序将经市县财政部门确认后的区域绩效目标报省级主管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认真做好绩效监控,附件:1.2022年度吉林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不下发)2.吉林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吉林省财政厅2022年5月27日附件:附件1.xlsx2022整体.xlsx责任编辑:吉林省财政厅_谷欣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