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现将《成都市"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5月30日成都市"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信用统一监督管理,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发布、录入及应用管理,负责组织本市行政区域内"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汇总、评价及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将行业信用评价信息录入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信息系统予以发布,负责本辖区内"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二)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作出的有关"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审核和服务评价信息,(四)项目建设单位对"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评价信息,第八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准确、真实、完整记录本行政区域内"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信用信息,第十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更改,第四章信用信息的评价和录入第十一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实行动态评价,第六章评价结果的发布和应用第十六条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通过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信息系统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发布,第十七条市、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表彰评优等工作时应当将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情况作为参考依据,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信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附件:成都市"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