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上海市国资委系统受托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综合评价办法》(沪国资委评估〔2020〕145号)和《关于规范本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机构选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国资委评估〔2016〕354号)的要求,我处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现已完成上海市2021年度参与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及相关情况汇总,现予发布,一、《上海市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参与机构执业质量综合评价表(完成项目数比重5%以上的服务机构评价情况)》;二、《上海市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参与机构(本市)汇总表(按照机构名称拼音顺序)》;三、请在选聘评估机构时将上述发布作为参考依据,附件:1、《上海市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参与机构执业质量综合评价表(完成项目数比重5%以上的服务机构评价情况)》2、《上海市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参与机构(本市)汇总表(按照机构名称拼音顺序)》相关附件:附件1《上海市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参与机构执业质量综合评价表(完成项目数比重5%以上的服务机构评价情况)》.docx附件2《上海市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参与机构(本市)汇总表(按照机构名称拼音顺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