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相关工作,现将《四川省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经济合作局四川省能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2022年4月16日四川省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行动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