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19〕172号)的要求,经审核中山市枫裕酒业贸易有限公司符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创业服务科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3日,共5天联系电话:0760-88323321电子邮箱:zscyfwk@163.com附件:创业担保贷款名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30日附件创业担保贷款名单(小微企业)序号企业企业法人所属类型放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年)1中山市枫裕酒业贸易有限公司黄立小型企业4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