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支持范围第八条资金用途资金使用包括直接资助及产业集群发展专项支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资助2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单个企业同一展会最高资助2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贴50万元,对新获得ISO9001、ISO22000、HACCP等食品相关质量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奖励,并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资金奖励,第六章直接资助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第十八条组织申报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局)发布资金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