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营经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助推企业发展扩大就业(三)减轻企业用工负担,实施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发展人才集聚片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纳入市与区(市)购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扶持范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活力(八)强化创业扶持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以上项目所需资金按举办主体从市、区(市)就业创业资金中列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提升创业孵化能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实施家庭服务业“领跑者”行动计划,以上项目所需资金按举办主体从市、区(市)就业创业资金统筹安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就业优先保障举措(十五)强化组织保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