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和监测内容包括企业发展规模,主营产品营销和质量安全、基地建设、带动农户、科技创新及产品竞争力等方面的情况,实行公平认定、全面监测、重点抽查、择优汰劣,三、申报认定和监测时间安排由各乡镇通知辖区内企业于2022年6月30日前自愿填报有关材料,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在2022年9月下旬对新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四、材料要求(一)各企业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所需材料,2.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文字材料,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的历史沿革、企业规模、效益、主营产品的数量质量及销售情况,企业实行产业化的情况,包括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包括近5年的目标,5.获得的有关证书复印件,6.联结农户名册,7.其他有关材料,附件:1.桂东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评分表.docx2.桂东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表.docx桂东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