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等文件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2021年二手车出口企业综合评估工作,通过企业自评和广州、深圳、东莞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综合评估结果排序,现予公示,1.广东广物优车科技有限公司2.广东好车控股有限公司3.深圳乾泰能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4.深圳市通利华二手车市场有限公司5.东莞市弘强旧机动车进出口有限公司6.广州高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7.丝路之宝(广州)汽车城有限公司8.广汽商贸有限公司9.广州市东风南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0.深圳市宏大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实名向省商务厅书面反馈,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公示时间:2022年5月26日-6月1日受理单位:广东省商务厅联系方式:020-38819856传真:020-38817177广东省商务厅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