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政办:现将《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经函〔2022〕295号)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推荐2022年度省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工作,请各乡镇(街道)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并于6月15日前将申报相关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逾期不予受理,南安市经管站邮箱:nanjgz@163.com,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0595-86382858,13960460416,附件: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2022年5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