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就业创业,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第二条青年英才可享受生活补贴支持、购房补贴支持,按学历层次三年内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第四条灵活就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第五条首次创业可申请创业(开业)补贴,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营业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5000元,可按个人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对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毕业年度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求职创业补贴,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持有《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第十一条驻新高校毕业生留在红旗区企业主体就业创业租房补贴政策,驻新高校(河南师范大学、新乡医学院、河南科技学院、新乡学院、河南工学院、新乡工程学院)毕业生择业期1年内留在红旗区企业主体就业和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