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社〔2022〕58号各有关对象: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温人社发〔2020〕85号)等文件精神,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照专科、本科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300元、5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本次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共计24人(详见附件),现下达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10.46万元,本次所需就业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补贴资金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发放至补贴对象,并将补贴发放情况向社会公示,附件: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泰财社〔2022〕58号附件.xlsx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26日抄送:县府办、县监委、县审计局,许方航副县长,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