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盐开办发〔2020〕13号)文件,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韩国动力电池项目二期标准厂房提出信用承诺制申请,已通过部门联合预审,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一、建设单位: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韩国动力电池项目二期标准厂房;项目建设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东侧,嘉陵江路北侧地块;项目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610亩,总建筑面积约46.99万平米(以审定规划方案为准),二、公示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3日,三、公示电话:0515-68086078,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