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协(学)会:现将《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21条工作措施》印发你们,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21条工作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结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3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为企业开展法规宣讲、技术指导、质量管理、设备维护等服务药企、农企,在产品检验检测、产品项目研发、质量体系建设、质量标准建立、人员技术培训、仪器设备维护等方面开展帮扶,二、围绕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运用、持续激发创新活力10、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程,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力度,三、围绕市场秩序全过程公正监管、持续激发竞争活力14、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专项执法,推动市场监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及时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激活市场和市场主体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