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将淳安县打造成全国生态研学旅行首选目的地,推动千岛湖旅游转型升级,组织开展2021年度优秀研学旅行企业、研学旅行指导师、研学课程、精品线路评选工作,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优秀研学旅行企业: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旅行社,公司在本县注册登记,2.优秀研学旅行指导师:取得研学旅行指导师证书的县内研学旅行从业人员,3.在本县注册登记的研学旅行企业开发的研学课程和精品线路,二、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另需提供电子文档;于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上报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三、其它1.材料报送地址珍珠大道136号县文广旅体局产业科2.相关联系人:产业发展科:段志荣,电话:64820300,18258183259(693259)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淳安县优秀研学旅行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