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制定了《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确定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审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三、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发放的组织实施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经审核确定后,指导和督促县级民政部门开展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县级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情况,地级民政部门指导和督促县级民政部门开展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四、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各级民政部门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贯穿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过程,检查乡镇、村民委员会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地级民政部门按规定时限下拨各类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定期通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定期通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地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情况,五、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的绩效评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结束后,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