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青子实业有限公司、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海南胜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王府井海垦免税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三亚汉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观澜湖新城分公司、海南德航跨境易购有限公司、海南锦蓝旅游文化推广有限公司、海口喜来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沃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万佳实业有限公司在企业内部组织新吸纳职员开展以工代训培训(培训类型Ⅰ和Ⅲ),根据《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12号)、《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业务办理操作规程(修订)的通知》(琼人发〔2020〕147号)、《关于提升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支持企业提升职工职业技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1〕50号)有关规定: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新吸纳贫困劳动力,以及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通过岗位实际操作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培训类型Ⅰ)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各类企业新吸纳人员,通过岗位实际操作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培训类型Ⅲ),以上十家企业符合以工代训补贴发放标准的职工数及拟拨付金额分别为:海南青子实业有限公司第七批224人44800元、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150人93200元、海南胜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六批5人1000元、海南王府井海垦免税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37人7400元、三亚汉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观澜湖新城分公司3人2400元、海南德航跨境易购有限公司2人2000元、海南锦蓝旅游文化推广有限公司1人1500元、海口喜来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批4人2600元、海南沃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人1600元、海南万佳实业有限公司第二批8人3800元,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公示期限:2022年1月17日至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信反映,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监督电话:66568060监督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528房监督联系人:海口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附件:1.海南青子实业有限公司第七批以工代训补贴花名册2.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以工代训补贴花名册3.海南胜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六批以工代训补贴花名册4.海南王府井海垦免税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以工代训补贴花名册5.三亚汉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观澜湖新城分公司以工代训补贴花名册6.海南德航跨境易购有限公司以工代训补贴花名册7.海南锦蓝旅游文化推广有限公司以工代训补贴花名册8.海口喜来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批以工代训补贴花名册9.海南沃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工代训补贴花名册10.海南万佳实业有限公司第二批以工代训补贴花名册海口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