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9号)“毕业生到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到省内驻济以外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外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仍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回户籍地,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毕业生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外单位就业的,其改派手续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办理派遣的单位名称及办理时间并加盖公章即可,六、办理时限:即办件,七、办理地点(方式):潍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九、咨询电话:0536-8188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