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贸〔2021〕1161号)文件精神,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由旗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初审、上报,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评审,现对拟支持的项目进行公示,详情请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22日,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拟支持项目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向我们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受理联系方式: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8588183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8588067鄂尔多斯市商务局2022年1月17日附件:2021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拟支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