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委、办、局:《昭通市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十)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各县市区建立县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财税政策(十二)加强财政精准有效扶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六)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七、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十八)落实创业扶持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九)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八、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二十一)加大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十四)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数字经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二十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机制(二十八)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单位:市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