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显著提升,促进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等创新要素丰富、产业基础雄厚地区转移,三、引导各地发挥比较优势承接产业转移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拓展承接产业转移新空间,中部地区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四、鼓励特殊类型地区承接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共建产业园区等方式推动产业向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梯度转移,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满足政策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基础上有序承接发展新材料、能源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可再生能源等优势产业,支持边境地区依托资源优势加快发展,五、推动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高质量承接产业转移发挥中心城市辐射作用,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七、创新产业转移合作模式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对接合作模式,创新区域间产业转移合作模式,支持东部地区通过托管、共建等形式支持中西部、东北地区发展,八、完善支持产业转移的体制机制健全产业转移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支持产业转移合作的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