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建设打响“上海制造”品牌的重要承载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金山区瞪羚企业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现就做好2022年度金山区瞪羚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本区工商注册登记,二、主要条件(一)基本条件企业在申报当年度的前三年营业收入增长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年均营业收入在1000-5000万元之间的,年均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年均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4%,3.研发平台:企业设立经认定的各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5.质量体系:企业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获得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中华老字号、各级政府质量奖等称号,三、申报材料(一)金山区瞪羚企业认定申报表(附件1),(四)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书和证明复印件,如市级专精特新认定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科技成果证明,质量攻关成果、政府质量奖、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等,进行2022年度金山区瞪羚企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