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府〔2019〕60号),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区域创新平台体系,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当前发展情况,我局根据《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参照上级部门相关管理办法的内容,起草了《惠州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如有意见请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6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kjjcxy@huizhou.gov.cn,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科学技术局11楼1113室(邮编516003),并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附件:惠州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惠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5月20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