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年版)>的通知》(衢经信转升〔2022〕17号)文件精神,近期我办牵头开展碳账户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兑现工作,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报、市人行确认、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拟兑现给2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贴息资金400万元,具体兑现情况如下:银行名称贴息金额(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61.6489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45.547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42.570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41.57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33.2663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982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19.0378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321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17.958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17.258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16.3426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13.624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13.469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11.2243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7.4898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5.8367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3.524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1.795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1.205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0.3053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0.0181合计400.0000根据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上述期限内反馈给市金融办,业务咨询:韩先生,8877110,工作监督:万女士,3080381,衢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