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重要技术标准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广西重要技术标准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实施标准化战略,第二条广西重要技术标准是指依据本办法评选出的技术标准,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广西重要技术标准评审委员会,负责广西重要技术标准评选工作,第五条广西重要技术标准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广西重要技术标准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第八条申报广西重要技术标准的标准项目应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第五章推荐和受理第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发布广西重要技术标准申报通知,第六章评审第十四条评审程序:(一)形式审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的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中回避:(一)与纳入评选的标准项目的起草人或起草单位属于同一法人单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第八章批准和奖励第二十条广西重要技术标准名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布,第九章监督和责任第二十三条广西重要技术标准评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