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实施工作,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及《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京科创发〔2021〕114号,即日启动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度安排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星期二),二、试点条件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须同时符合以下认定标准:1.企业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三、认定申报及受理企业申请政策试点采用网上在线申报方式,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请表》以及《实施方案》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五、其他事项房山区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代理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的收费性培训、代理等业务,单位或个人如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附件: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2年5月20日附件: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