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出台《淄博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来高新区就业创业之后购买住房并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市级以上人才给予购房补贴,最高给予税后1000万元的购房补贴,纳入保障范围内的各类人才来高新区就业创业之后购买住房,满足细则中条件可申请购房补贴,顶尖人才对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产业发展、产业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顶尖人才,最高给予税后1000万元的购房补贴,若顶尖人才和全职引进、自主培养的市级以上人才同时满足淄博高新区安居工程政策和淄博市人才金政37条中公寓补贴政策,在补贴资金限额内由高新区财政资金以直接支付购房款的方式拨付,高层次人才不需先行支付购房款,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市级以上人才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后,购房资金支付购房补贴资金到位后,由人才本人及责任单位人员共同核拨购房补贴到指定收款账户,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和住房的申请人,对协助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和人才住房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