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劳镇财政所、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江门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鹤财农〔2022〕47号),现将2022年江门市级涉农资金(第二批)--江门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3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经济分类科目根据支出的性质与资金的实际用途列支,请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四、根据涉农资金管理要求,本次下达资金必须当年使用完毕,请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加快项目开展进度,及时划拨资金,此项资金列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范畴,由各镇(街)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负责,附件:2022年江门市级涉农资金(第二批)--江门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安排表鹤山市财政局鹤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19日附件:关于下达2022年江门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资金(第二批)—江门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安排表.docx相关稿件:。